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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5日 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期新冠疫情已经波及多个省市,传播链条不断延长,校园防控压力加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已激活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机制,为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增强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意识,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防控认识,落实防控责任。

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入防控战时状态,确保守土尽责。学校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要履职尽责,确保领导体制、应急机制、协调体系正常运行。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放松心态,避免疫情输入和扩散,确保师生平安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做好人员管理,严把校门关。

(一)根据属地要求,即日起凡外地返长人员,返长48小时内要完成核酸检测,不符合入校要求的不得进入校园。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师生返长情况,及时通知师生返长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防控要求,排查管控措施请持续关注属地和学校发布的通知。

(二)各单位要督促广大师生通过健康信息填报系统,及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原则,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疫情提示,不得前往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的县(区),不建议前往有本土确诊病例发生的市(州)。

(三)假期返乡学生在接到学校开学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各学院(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做好返乡学生日常动态和行动轨迹管理工作。

(四)假期已批准留校学生“非必要不离长”,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每日打卡和健康监测,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就诊,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不聚会。

(五)各学院(培养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离校、返校申请的审批管理,切实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因科研等原因确需离校的需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后方可离校。留校学生因科研等原因离校后完成任务申请返校的,需提前三日将个人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核酸检测报告等报所在学院(培养单位)查验,学院(培养单位)审核通过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并报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返校。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学生,按照属地疾控部门要求进行14天隔离或健康观察。

(六)师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省外地区的立即返回,在省内的尽快结束。教学实习任务原则上不跨省安排,教学实习主要以本校、本市、本省为主,统一组织,闭环管理。涉及辽宁兴城教学基地、山西运城夏县田野考古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实习任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动态闭环管理。

(七)相关单位要加强各类校外人员,尤其是校外施工人员的校园进出管理,严格落实“假期校外施工人员防控要求”。校园内各类服务及后勤保障人员进入校园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验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行程卡和健康码,行程卡和健康码如有异常,禁止进入校园。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核验身份等管控措施,非封闭管理的校园区域由楼宇门卫执行上述管控措施。

三、加强活动管理,严防疫情输入。

(一)严格控制暑期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前期已发布通知确定暑期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应延期举办。确需在暑期举办的大型活动应采用线上方式举办。确需采用线下方式举办的,须经学校和属地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办。

(二)从即日起,暂缓各类聚集性活动和学术会议审批。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素养。

(一)各单位要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树立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提高健康素养。

(二)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指导师生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尽快落实“应接尽接”,提高全校疫苗接种率,尽早建立校园免疫屏障。广泛动员新生在开学报到前完成至少第一剂次疫苗接种。

(三)广大师生要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不扎堆、少聚集,谨慎参加聚餐、聚会。

五、做好提前谋划,周密安排秋季开学。

(一)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责,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安排,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整治消杀、人员物资保障、隔离房间准备、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

(二)各单位(部门)要提前通知师生,开学前14天在长师生不得离开长春市,已返乡学生不得离开所在地,根据学校安排错峰返校。

六、加强值班值守,保证防控措施到位

校园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学校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校内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协调高效,处置及时。

七、加强督导监督、落实管理责任

进一步加强校园各领域、各群体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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