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文件(附件1)和《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简称监督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监督小组组长列席工作小组会议。
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于湘晖
副组长:滕利荣、陈妍
成员:于湘晖、滕利荣、陈妍、刘柏岩、林相友、马俊锋、高仁钧
秘书:刘成柏、杨意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白宇
成员:白宇、崔帅、单亚明、吕绍武、文雨枫(学生)
2、学院教务办协同学工办具体负责推免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咨询解答、材料提交和问题反映。联系人:刘成柏,联系电话:85168250,电子邮箱:liuchengbai@jlu.edu.cn
3、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于8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4、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以及名额构成,学院在各专业内进行推免名额分配,并进行公布。人数出现小数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按学校要求,专项名额,专项使用。
5、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认参与综合排名的前三学年的必修和限选课程,计算学业成绩绩点并公布排名。其中,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排名,体育、军事教育、新生研讨课、独立实践教学环节不计入排名(不包括唐班)。
6、素质类项目加分按照学院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附件2)进行计算,加入学业成绩绩点中,计算综合排名(不包括唐班)。对于学生提供证明材料不充分或特殊情况,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或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7、根据“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等推荐类型的遴选条件,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符合各项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及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组织审核。推荐资格严格按照学校文件中(附件1)各推免类型对应的要求,人数出现小数的情况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数。
8、依据学校下达推荐名额的120%-150%比例确定推荐考核人选,以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本科阶段综合排名作为遴选指标,学院组织专家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同时进行公示。
9、规定时限前上报学院推免生数据并进行系统校验,完成修改错误信息等工作。
10、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1、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在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推免工作小组。